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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统计学人才培养方案(1101)

更新时间:2012-11-01 20:16

统计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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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理学 专业代码 071601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学和数学素养,掌握现代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熟练运用统计软件并借助计算机进行数据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的应用型高级统计专门人才。能在金融保险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及市场中介机构等其它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市场调查与分析、经济统计与分析、金融统计与管理、信息处理和数据挖掘等开发和应用性工作,或在科研机构、教育部门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
本专业下设两个方向:“经济统计”方向、“金融统计”方向。“经济统计”方向侧重培养学生运用统计理论和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进行数据搜集与整理、市场调查与分析的能力。“金融统计”方向强调统计方法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侧重培养学生运用统计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金融市场分析、投资与风险管理等金融领域问题的能力。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教书育人,采取知识、能力、素质三方面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厚实的专业基础、过硬的基本技能、宽阔的国际视野、综合的人文素养和高尚的人格情操。具体的专业培养要求是:
(一)扎实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关心国家的改革开放事业,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3.系统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面宽,对国内外本专业领域的新成果及其发展动态有一定了解;
4.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和逻辑思维训练。
(二)较强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和动手能力
1.熟练运用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基本能力;
2.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具有综合运用统计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初步能力;
3.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熟练掌握主要的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有较强的统计计算及分析能力;能够借助现代网络技术、通讯技术进行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
(三)良好的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1.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良好的道德观念、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健康的体魄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统计学原理、概率论、数理统计、抽样技术、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计量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非参数统计等。
(一)通识课程(61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
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39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按学科门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以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
(三)专业课程(42学分)
1.专业必修课(22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该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
2.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10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是指根据本专业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置的专业课程,供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未来发展需要选择方向进行修读。学生在选定专业方向后,必须修读该专业方向模块内不少于10学分的课程。
学生在选修方向模块课的同时,也可选修本专业其它方向模块选修课程(最多6学分),所选课程学分可计入并冲抵专业任选课学分。
3.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各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的研究创新能力,包含专业前沿知识讲座、学术研究方法、专业理论动态等课程,体现本专业前沿知识和专业课程特色。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1学分
1.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后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计2学分。
2.专业实践(10学分)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是指各专业单独设立的专业实验课,包括专业综合实验、学科综合实验和跨学科综合实验,鼓励开设研究性实验课程,本环节开设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统计学专业单独开设的专业实验课为统计软件Ⅰ和统计软件Ⅱ,属于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范畴,计2学分。
2)学年论文:第六学期由学院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安排学年论文写作,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该课程纳入导师制统筹实施管理,计1学分。
3)毕业实习:结合专业要求,在第八学期进行为期6周的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完成并经鉴定合格,计3学分。
4)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为期10周,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学生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通过答辩,计4学分。
3.综合实践(最低修读6学分)
学生综合实践部分要求最低选修6学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果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必须含科技创新活动)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部分学分,最多可冲抵4个学分。本部分课程成绩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能力,以深化课堂教学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可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通过参加社会考察、社团公益活动、理论形式宣讲、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三下乡”、勤工俭学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计算学分,每学年最少15天,每学期计1.5学分,要求修读4.5学分。
2)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竞赛及发明创造活动,对取得优秀成绩或创新成效显著的学生,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和有关证明材料认定计算学分。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但所认定学分可冲抵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学分,最多1学分。
3)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可参加计算机、英语、日语、普通话等级考试等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统计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导游证等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汽车驾照等证书,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力。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和获得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认定计算学分,要求最低修读1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63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课程61学分,占总学分的37%。其中:通识必修课43学分,选修课18学分,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39学分,占总学分的24%。
3.专业课程42学分,占总学分的26%。其中:专业必修课22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专业任选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21学分,占总学分的13%。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课程类别 课程总学分 课程总学时 学时类型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理论 实践
14 17 17 17 17 17 17 8
通识课 通识必修课 43 758 696 62 12 15 9 10
通识选修课 18 306 306 3 3 3 3 3 3
小计 61 1064 1002 62 12 18 12 13 3 3 3
学科基础课 39 664 664 11 7 15 8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 22 374 358 16 7 7 8
专业方向模块课 10 170 170 4 4 2
专业任选课 10 170 170 4 4 2
小计 42 714 698 16 7 15 16 4
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21 714 714 2 2
合 计 163 3156 2364 792 23 25 27 28 20 21 7
七、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分配
实践教学学时分配及比例
实践教学
环节
学时
及比例
必修课课程内
实验教学环节
选修课课程内
实验教学环节
独立设置的实践
教学环节
合 计
学 时 78 0 714 792
占总学时
比例(%)
2.47 0 22.62 25.09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