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
所在位置: 首页 > 实验教学 > 教学计划 > 正文

金融数学培养方案11.1

更新时间:2012-11-30 22:19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本科培养方案
Financial Mathematics
学科门类 理学 专业代码 070101
一、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数学与金融理论基础,受到严格的数理金融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备使用计算机进行定量分析和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能力,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部门从事财务、理财、风险管理工作,也可在教育、科研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数学、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数理金融思维和科学实验方面的基本训练,能够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数量分析方法解决金融实务问题。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好的数学基础,掌握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经济信息挖掘与分析以及预测和决策;
2. 能够运用金融工具和数量分析方法解决金融实务问题,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了解金融数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宽厚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4.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6. 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三级课程平台,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包括: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金融数学、证券投资学、计量经济学。

(一)通识课程(61学分)
1.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
通识必修课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通识选修课程(18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40学分)
学科基础课是指某一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应修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是按学科门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在学科门类中打通,以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涵盖了数学与金融学专业的主要基础理论课程,通过学科基础课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数学与金融学基础。
(三)专业课程(45学分)
1.专业必修课(25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必须修读的专业理论课程,通过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金融数学基础,掌握金融数学的基本理论、方法与技能,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解决国民经济、金融和风险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2.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10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选修课是专业方向深化类课程,金融数学方向设置了金融计量与风险管理模块。该模块课程涉及金融学、计量经济学以及风险管理等课程的重要理论,金融系统与宏观经济的复杂性、非线性和随机性等有关问题,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以及国民经济、金融和风险管理中的若干问题,旨在培养学生具备对风险的识别、测量、评价到控制管理的能力。
学生必须修读该专业方向模块内不少于规定学分的课程。
3.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模块是根据本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21学分)
1.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帮助,计2学分。
2.专业实践(10学分)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是指各专业方向单独设立的专业实验课,包括专业综合实验、学科综合实验和跨学科综合实验,本环节开设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和动手操作能力。本专业开设了数学软件及应用、金融计算与建模两门实验课,共计2学分。
(2)学年论文:第六学期由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安排学年论文写作,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该课程纳入导师制统筹实施管理,计1学分。
(3)毕业实习:结合专业要求,在第八学期进行不少于6周的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完成并经鉴定合格,计3学分。
(4)毕业论文:本环节旨在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安排在第八学期,为期10周,通过答辩,计4学分。
3.综合实践(最低修读6学分)
学生综合实践部分要求最低选修6学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果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必须含科技创新活动)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部分学分,最多可冲抵4个学分。本部分课程成绩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能力,以深化课堂教学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可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通过参加社会考察、社团公益活动、理论形式宣讲、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三下乡”、勤工俭学等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计算学分,每学年最少15天,每学期计1.5学分,要求修读4.5学分。
(2)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竞赛及发明创造活动,如参加数学建模、大学生挑战杯比赛等,对取得优秀成绩或创新成效显著的学生,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和有关证明材料认定计算学分。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3)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可参加计算机、英语、日语、普通话等级考试等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导游证等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汽车驾照等证书,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力。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和获得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认定计算学分,要求最低修读1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67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课程61学分,占总学分的36.53%,其中,通识必修课43学分,选修课18学分,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40学分,占总学分的23.95%。
3.专业课程45学分,占总学分的26.95%,其中,专业必修课25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专业任选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21学分,占总学分的12.57%。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课程类别 课程总学分 课程总学时 学时类型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理论 实践
14 17 17 17 17 17 17 8
通识课 通识必修课 43 766 704 62 15 13 10 9      
通识选修课 18 306  306    3 3 3 3 3 3
小计 61 1072 1010 62 15 16 13 12 3 3 3
学科基础课 40 650 650 0 10 10 13 7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 25 452 408 44     3 4 13 6  
专业方向模块课 10 170 170 2 4 4
专业任选课 10 170 170 2 4 4
小计 45 792 748 44 3 4 17 14 8
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21 714   714 2 2
合 计 167 3228 2408 820 25 26 29 23 20 19 13
七、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分配
实践教学学时分配及比例
实践教学
环节
学时
及比例
必修课课程内
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课程内
实践教学环节
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合 计
学 时 106 0 714 820
占总学时
比例(%)
3.28 0 22.12 25.40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