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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专业2012版本科培养方案第四轮定稿

更新时间:2012-11-30 22:20

日语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Japanese)
学科门类 文学 专业代码 050207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础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熟练的日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掌握日本的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知识,具有较好的日语和汉语的表达能力和文化素质,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在外事、文化、教育、科研、对外经贸、旅游等各种涉外企事业单位从事翻译、研究、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日语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原则是“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学生主要学习日语语言、文学、文化、历史、政治、经济、商贸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日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具有扎实的日语语言基本功、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技能和较强的日语综 合运用能力;
2. 掌握语言学、文学、日本国家社会与文化等日语专业知识;
3. 了解商务、经贸、金融、管理等相关学科知识;
4. 具有较广泛的人文科学知识和较深厚的人文艺术修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具 有批判地吸收世界文化精髓、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能力、较好的汉语表达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5. 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第二外语的能力;
6.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等有关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具有获取知识、运用知 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独立见解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调研等实际工作能力;
8. 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任选课。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课(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任选课)。实践教学课程作为整个课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本专业主干课程:日语精读、日语视听、日语会话、日语泛读、日语语法、日语写作、日语古典语法、日本文学、日汉互译、日语词汇学、日本概况等。
(一)通识课程(49学分)
1. 通识必修课程(39学分)
通识必修课程指教育部或学校规定的,原则上各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外语(英语)、大学语文、大学生诚信教育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体育等。
2. 识选修课程(10学分)
通识选修课程是为提高大学生在自我认知、价值判断、思维创新、审美体验、科学精神、生命关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的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学习不同学科的思想与方法,并在专业学习、职业规划、目标定位、人生价值等方面深入思考。
通识选修课下设特色课程、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和语言文化等课程模块,学生需修满最低10学分。由学生根据兴趣自主决定选修课程,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人才培养。
学生选修与本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重复或相近的课程,不计入通识选修课程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72学分)
学科基础课程是日语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日语基础理论、日语基本知识和日语基本技能课程,包括日语精读、日语视听、日语会话、日语写作等课程,共计72学分。
(三)专业课程( 24学分)
1. 专业必修课( 14学分)
专业必修课是指日语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理论课,帮助学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会在更深入的专门知识领域内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应用的能力,包括日语古典语法、日本文学,日汉互译、日语词汇学和日本概况等课程,共计14学分。
2.专业任选课(10学分)
专业任选课是根据日语专业学科属性设置的拓展性专业课程。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知识面,改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培养学生研究创新能力,包括日语语言学、日本经济、商务日语、日本文学选读等课程,需修读不低于10学分的专业任选课程。
(四)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19学分)
1. 基础实践(5学分)
(1)军政训练:新生入学后,集中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军事理论学习和军事技能训练。军政训练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学会军事操练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体验军队生活,培养其良好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军政训练完成经考核鉴定合格,记1学分,不记入学生成绩绩点。
(2)劳动实践: 学生第二学年期间须参加1次由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加生产或公益劳动,以培养学生基本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为期1周,活动完成由学生所在实践单位就学生的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给出综合评定,经鉴定合格,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3读书活动:学生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须完成“读书活动”,并撰写读书心得。学生可在推荐书目中自由选择自己最喜欢的著作进行阅读。在阅读过程中,应做好读书笔记,并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读书心得,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2月底和第二学期的5月底,分别将当学期的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阅。每学年计0.5学分,共计1学分,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4)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该课程为必修课程,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指导,计2学分。
2. 专业实践(8学分)
1)日语学年论文第六学期安排学年论文写作,选题一般应符合自己的专业方向(语言文学、翻译),以锻炼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该课程纳入导师制统筹实施管理,计1学分。
2)毕业实习:结合专业要求,原则上在第八学期进行不少于6周的毕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根据各专业要求和实习内容填写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过程完成并经鉴定合格,计3学分。
3)毕业论文:安排在第八学期,为期10周,帮助学生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加深他们对专业知识的专题研究,培养他们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通过答辩,计4学分。
3. 综合实践(6学分)
学生综合实践部分要求选修6学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如果学生实际获得的社会实践学分(必须含科技创新活动)超出6学分,超出部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部分学分,最多可冲抵4个学分。本部分课程成绩不计入学生成绩绩点。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社会中去,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能力,以深化课堂教学效果。“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可与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统筹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通过参加社会考察、社团公益活动、理论形式宣讲、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三下乡”、勤工俭学等等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团委组织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阅认定合格。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计算学分,每学年最少15天,每学期计1.5学分,要求修读4.5学分。
2)科技创新: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参加各级各类科学研究、竞赛及发明创造活动,对取得优秀成绩或创新成效显著的学生,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和有关证明材料认定计算学分。此部分不做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3)素质拓展与职业技能培训:学生在校期间(第八学期除外)可参加计算机、英语、普通话等级考试等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获得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律师、会计师、建筑师、导游证等从业资格证书,以及汽车驾照等证书,以培养锻炼学生的就业能力和适应力。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和获得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认定计算学分,要求修读1学分。
四、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64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课程49学分,占总学分的29.88%。其中,通识必修课39学分,选修课10学分,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学科基础课程72学分,占总学分的43.90%。
3.专业课程24学分,占总学分的14.63%,其中,专业必修课14学分,专业任选课需最低修读10学分。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19学分,占总学分的11.59%。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的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课程类别 课程总学分 课程总学时 学时类型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理论 实践
14 17 17 17 17 17 17 8
通识课 通识必修课 39 673 645 28 12 10 9 10
通识选修课 10 170 170 2 2 2 2 2
小计 49 843 815 28 12 12 11 12 2 2
学科基础课 72 1386 1268 118 14 16 16 18 10 6 4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 14 238 238 2 4 6 2
专业任选课 10 170 170 2 4 4
小计 24 408 408 2 6 10 6
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 19 646 646
合 计 164 3283 2491 792 26 28 27 32 18 18 10
七、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分配

实践教学学时分配及比例
实践教学
环节
学时
及比例
必修课课程内
实验教学环节
选修课课程内
实验教学环节
独立设置的实践
教学环节
合 计
学 时 146 646 792
占总学时
比例(%)
4.45 19.68 24.13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